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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买房如何写名字?不同情况不同对待

来源:齐鲁壹点作者:admin2017-06-16 09:03反馈/举报

  近日,随着热播电视剧《欢乐颂2》落下帷幕,“王柏川买房”上热搜,准夫妻买房该怎么加名字引发了是市民的热议,事实上,谁都知道婚前买房子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,可是加名字的事情很复杂,除了要考虑感情因素还有法律支撑,所以购房者要知道在房产证上加谁的名字,要不然容易吃亏。

“王柏川买房”引发网友讨论

网友分两大阵营

  近日,热播电视剧《欢乐颂2》收官,剧中人物樊胜美和王柏川的买房故事引起不少人的讨论,“王柏川买房”更是一度占据微博热搜榜,让人们再次关注起买房怎么加名字的问题。网友也纷纷现身说法“站队”。

  市民张女士表示:“我们的新房是我老公婚前买的,他爸妈付首付,他一个人还贷。我问过他,愿不愿意给我加个名字,他说愿意,有他这个态度就够了,我没有真的要他给我加。”虽然表示加不加名字都无所谓,张女士也直言如果不加心里多少还是会有点疙瘩,“觉得他还是防着我什么”。

  对于该不该给准妻子加名字,不少男士都有自己的看法,“我老婆算是很明事理的了,房子虽然在我名下,但毕竟是我爸妈用半辈子积蓄买的,她要加名字的话,我也很难做。”结婚多年的宋先生说,他现在收入不错,妻子也不差,两人正商量着再买一套房子。

  当然,也有市民觉得虽然结婚就该加两个人的名字,但是也得看实际情况,“我觉得真心待自己老婆的话,就算她一分钱没出,也该给她加个名字。不过实践出真知,这种事情,老婆的家里人是好是坏也很重要的。写不写,要看女方是什么样的人,女方家是什么样的人,你没有安全感,男方就有了?”市民夏先生说。

写准夫妻双方名字

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

 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,分不同的情况,应该不同对待。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,根据新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,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,若出现离婚,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;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,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,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,如果双方未结婚,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,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。如果双方结婚,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。

  如果写准夫妻二人名字,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。如无“借条”等其他证据,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,归双方共有,若出现离异,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。

  但如果购房后“准夫妻”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,而是分手,那么“准婚房”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,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。

  对于父母的出资,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“准夫妻”双方结婚的目的,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,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。如果双方没有结婚,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。

写父母名字

房产归父母所有

  写一方父母名字的话,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。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,若双方离婚,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,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,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。

  写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,房屋将被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,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,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。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,根据新的《婚姻法》,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。

 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,若双方离婚,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,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,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。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。

(申明:本文为转载,仅为更好地传播信息,别无他用,如涉及侵权,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删除,谢谢!)

关键词:婚前买房房屋登记婚姻法责任编辑:黎思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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